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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给了餐馆的老板娘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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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给了餐馆的老板娘 时间如流水,转瞬间,大学时代结束了,带着青涩的回忆,带着希望,我毕业了。掐指一算,来到这个北方的城市已经5年了,当初上大学的时候,村子里,我被视为天之骄子,我和家里人足足被街坊邻居羡慕了好久,在我们那个小山村,没有资源,没有景色,没有任何产业,靠的就是种地,听的只有老天。唯一能改变命运的道路只有进城打工或者上大学。

也许,曾经,知识改变命运在我身上得到了印证,高中三年的拼搏换来了知名大学的入取通知书,入学后,当别的同学欢天喜地的享受黄金年代时,当别的同学忙着花前月下之时,我却为了学费和生活费而不得不兼职打工。

每次看到城里同学对我鄙视的表情和目光,每次得知漂亮的女生被哪个哪个帅哥搞到手后,每次打工回来顶着寒风骑车在城市的霓虹灯下,我都在问,我都在恨,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些,这样的日子得过到哪一天,我凭什么不能像你们一样坐在电脑前悠闲的聊着,悠闲的抽着烟?等等这些,种种不平,使我很少和同学接触,大家对我的评价很简单「这小子有点自闭,学习还行。

我打工的地方是一家烧烤店,老板跟我是老乡,店里的伙计们也都是我的老乡,我的工作很简单,负责给客人点菜上菜,说白了就是服务员。老板见我既勤快又听话,每天给我50块,工作4个小时,从晚上7:00到11:00。

那时候每年的学费是6000元,学校每个月给每个人120元补助。这样算下来,除了晚上吃饭不花钱外,刨除每个月300元生活费,刨除学费和书本费,每个月我能有400元的结余。那个时候我从来不会多花一分钱,我舍不得花,真心舍不得,我宁可走几公里路回学校都舍不得2元的公交车费,因为2元钱在老家足够我父母吃一个礼拜的青菜了。

我的老板是一个40岁的中年人,来这个城市10多年了,老板娘今年30岁,是原来店里的服务员,叫毛毛。老板娘天生一副好面孔,按我们老家的标准,大个儿,白净,大屁股,标准的女子。估计老板就是因为这些才娶的她。

老板娘天天跟老板干仗,不是骂他不像男人,就是骂他抠门不给自己钱,老板娘把全部的经历都投入在儿子身上。但是他们两个人对我都很好,晚上让我在店里吃饭。每次客人走后剩下的肉串,老板娘总是把没动过的让我热热吃了,再剩下的都留给后来的客人。

所以那时候日子过的勤苦,但伙食还算不错,闲暇时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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